![]() 单纯性肥胖症的诊断与分型标准体重 成人体重(公斤)=[身高(厘米)-100]×0.9 儿童体重(公斤)=年龄×2+8 诊断标准:超过标准体重20%者为轻度肥胖;超过30%为中度肥胖;超过50%以上者为重度肥胖。 实测体重超过标准体重10%为超重,超过20%并有脂肪百分率超过30%称为肥胖症。体重超过30~50%,并有脂肪百分率超过35~45%称为中度肥胖症。体重超过50%以上,脂肪百分率超过45%称为重度肥胖症。 应该注意不可将肥胖与体重增加混为一谈,因为一些人肌肉发达、水肿、腹水、妊娠等,均可使一个人体重超过正常标准,而肥胖患者体重增加仅是由于体内脂肪贮存过多引起的,所以不能把体重增加和肥胖划等号。 现代医学根据病因将肥胖症分为两大类: 1.单纯性肥胖 单纯型肥胖属非病理性肥胖,无明显内分泌——代谢性疾病和特殊临床症状,它的发生与年龄、遗传、生活习惯及脂肪组织特征有关,常见的肥胖人大都属于此类。根据其不同特征又可分为两种: ①体质性肥胖:自幼肥胖,脂肪细胞增生肥大,分布全身,又叫脂肪细胞增生肥大型肥胖症或幼年起病型肥胖病。 ②获得性肥胖:此种肥胖者,脂肪多分布于躯干,脂肪细胞仅有肥大而无数量上的增生,患者大都在20~25岁以后因营养过度及遗传因素引起。叉称为脂肪细胞单纯肥大型肥胖症或成年起病型肥胖症。 单纯性肥胖症诊断标准 2.继发性肥胖 ![]() |



